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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发布《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2022年度第一次。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12月12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1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月17日。1、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1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月17日起可办理查询、赎回等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2、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再投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