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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医药讯 复星医药4月6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可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4 号)。
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1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分次完成发行。上述增发可以下列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1、公司增发H股;2、公司或公司担保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不超过6亿美元的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司债券。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批复事项尚无具体发行方案、亦尚未签订任何配售或/及发行协议,所涉发行事宜是否进行、何时进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编辑:周彤)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