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2日,四川省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6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号),涉及雅安市雨城区彭雅群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资料图)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2批次雅安市雨城区彭雅群小吃店销售的“油条”(1.规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9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经营户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经查,当事人共制作该2批次“油条”5公斤,货值120元,已全部销售完。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3日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
(1)警告;
(2)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查,造成该2批次“油条”不合格原因是制作过程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加强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3日组织复查验收,该经营户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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