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前长沙、三亚等多地“暂缓”受理网约车运输证新增业务,引起了媒体的关注。《经济日报》对此发表评论指出,面对网约车新业态,交通监管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主动优化管理方式,要加强信息动态监测,还要尽早建立网约车退出机制。
网约车是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典型代表,有效地缓解了此前困扰城市出行的打车难问题。但作为一个诞生仅10年的新业态,网约车正面临新一轮供需关系的平衡调整,这是必须认清的现实。
在有效解决了网约车的“准生证”问题之后,应该讨论其退出机制了。
此前已经有一些地方在探索了。2019年3月,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宣布,在厦门运营的网约车,不再是“只进不出”,而是设置了考核退出机制,这在全国网约车管理中尚属首创。彼时网约车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其平台上已经有超过100辆车主动解约、退出市场。当时这些车辆大多是前期为了“囤证炒卖”而进入网约车市场的,建立考核退出机制之后,车主就选择了主动退出。
不过,受限于地域市场差别大、供需匹配差异较大等多重原因,这种退出机制的探索未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如今,多个地方不约而同地“暂停”新增网约车业务,也说明需要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共同探索基于“供大于求”情况下的退出机制方案。
客观地说,目前一些地方“暂停”受理网约车运输证新增业务,不是一个规范的行政操作,“暂停”不可能一直停下去,更不能因为“暂停”,把之前已经发放的网约车牌照当成了壳资源。
在行政退出正式机制推出之前,更需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无形之手”的作用,比如,如果市场过剩、接单量上不去,考核完不成,自然也意味着收入不理想,部分从业者就会退出网约车行业,这不仅仅能够实现网约车总量动态调控、供需趋向平衡,同时也有助于降低行政管理的决策成本。
作为全球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中国对网约车产业的管理实践为全世界提供了中国智慧,而接下来,也必须用改革的手段解决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对网约车的监管,无论准入还是退出,都不能延续出租车的“持牌”管理思路。
确实,在运力接近饱和的情况下,仍然有大量“入场者”涌进,网约车经营主体之间势必因竞争激烈而“内卷”。不过,这种“内卷”本身可能存在两个发展方向:一是通过更科学的数据调配、更优质的服务来满足差异化的出行需求;而另一种方向则是公众所忧虑的引发司乘纠纷、交通安全隐患等等。
总之,目前多方要尽快探索建立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不能够只按“暂停键”,还得安排有序“退出键”。
标签: